近日,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集中宣传其先进事迹。重庆大学法学院校友梅玫作为团队代表之一获此殊荣。

校友梅玫所在的渝检护 “未” 团队,主要从事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团队坚持以“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联动开展矫治帮教、综合救助、普法宣传等工作,用法治与温情,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梅玫作为团队核心成员,始终牢记这一嘱托,在法理情的统一中追求公平正义。
2004年,梅玫牵头创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莎草向阳而生、治病救人,正如团队对未成年人的期许和呵护。“仅仅就案办案是不够的,向前要做好犯罪预防,向后要做好挽救帮教,形成一个链条”,正是秉承着这样的信念,在梅玫和团队成员的积极推动下,“莎姐”热线、信箱、谈心室逐步开通,探索办案、帮教、预防、保护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机制。在随后的20多年里,重庆检察机关全面推广“莎姐”工作模式,建成检察—公安—医院的“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其中部分机制具有首创性,在全国推广应用。时至今日,“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已经从最初的1个,拓展到了45个;检察官从7人发展到了500余人;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也已成为检察系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未检品牌,“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获中宣部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

中央宣传部指出,渝检护 “未” 团队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充分展示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风貌,彰显了共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矢志造福人民的政治本色。他们用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用爱诠释社会温度,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突出贡献。以法治守护未来,用大爱播撒温暖,梅玫及其所在团队用20余年的坚守,书写了中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动人篇章。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21年来,梅玫办理了470余起案件,帮教500多名涉罪未成年人。她最珍视的,是孩子们的信件和改变——那个变得懂事、主动帮助同学的少年,那位专程前来致谢的母亲,那些在法治课上眼中闪着光的脸庞……如今,渝检护“未”团队已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亮丽名片,但梅玫的脚步从未停歇。“这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她说,“我相信,播撒在孩子们心中的法治种子,终将长成参天大树。”
从牵头创立 “莎姐” 维权岗,到与团队共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梅玫校友始终以法治与温情为笔,书写着守护青少年成长的动人故事。这不仅是梅玫身为检察人的责任答卷,更凝练着重大人 “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 的精神底色。

梅玫,重庆大学法学院1999级校友,现任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牵头成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推广。带领团队制作法治视频节目《莎姐说》、编印法治宣讲读本《莎姐讲故事》、搭建“莎姐”云平台,同“莎姐”团队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在数万学生心里播下法治种子。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最美公务员、“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等多项荣誉。
来源:校友总会秘书处、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来源 : 校友总会秘书处、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编辑:曹蔚
审核:刘颖 徐珺琢
责编:韦丽